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简介


     

嘉兴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于2012年成为独立部门,目前与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在校党委、校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主要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价,以及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等工作。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

工作理念:学生中心  成果导向  持续改进  精益求精

主要任务及具体职责:

参与学院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实施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教学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质量保障,通过对教学运行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促进学院教学活动持续改进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具体职责如下:

1.总体负责全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工作,组织实施学校的质量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和参与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

3.根据学校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订学校的质量管理政策和实施计划,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学校质量管理政策的情况,评估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学校提出有关资源分配、专业课程安排、招生、各类评奖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在学校范围内总结、分析和宣传各部门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向有关方面和学校全体教职工通报本校的质量提升情况,促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

6.收集、存储、分析、利用本校的教学信息和教学质量管理信息;组织、开发、推广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协调全校的质量管理研究活动。

7.负责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向学校提出的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建议者反馈处理结果。

8.协助外部机构或学校委托做好对本校的周期性评估工作。

9.负责制订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10.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1.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2.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