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部署,《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1]75号),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本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依托嘉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http://ztsj.zjxu.edu.cn/login.jsp)进行采集、上报(各部门采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任务分工

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专业直接相关。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审核和总提交,并完成工作总结。

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要求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一致的表格由党(校)办负责审核。

3.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数据填报的任务分解详见《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填报表》(附件1)。

三、采集进度安排

1. 数据采集人员确定:9月26日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学院填报数据采集人员名单发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填报要求见附件1。同时,请各单位负责本次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加入钉钉群(扫描如下二维码申请加入):

                    5 2021状态数据采集及质量报告钉钉群二维码.png  

2.数据线下准备:9月26日起

请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人员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1年版)》(附件2)和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1版变化情况汇总(附件3),尽早开始组织准备相关数据,填入数据模版(附件4)。

其中关键基础数据需在10月14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涉及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包括: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和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表1-5-4 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科专用,时点)、1-6 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5-1-1 开课情况(学年)。具体见附件1.

3.数据网上填报:10月15日-10月28日

数据填报人员在收集相关数据基础上,登录“嘉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在《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填报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和提交。

4.数据完善与确认:10月29日-115

所有单位全部数据填报完成后,各单位可以在监测平台的数据分析、数据报告模块中查看各类数据填报结果,了解教学有关指标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于错报、漏报的数据,可以再次修正和完善后重新提交,并在11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的确认提交。

5.学校数据提交:11月6日-11月10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各单位确认提交的数据进行学校层面的审核,确认无误并报校领导审定、学校决策会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四、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1.1-2020.12.31)。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20.9.1-2021.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2021.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五、工作要求

1.学校采集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进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基础数据,是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数据,同时也是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尤其对分解表中的重要基础数据以及生师比、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等重要观测点须仔细研究、准确填报。

2.各单位要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格执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规范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

3.各单位应为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条件,提前部署,相互沟通。

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未尽事宜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一协调。联系人:袁宝华  联系电话:83640127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9月24

附件

1. 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填报表.xlsx

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1年版).zip

3. 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1版变化情况汇总.xlsx

4. 2021年填报数据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