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4 作者:jsfz 阅读量: 352
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406 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3日起,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包括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专题其他课程包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方面内容。
二、参加人员
我校全体教师(辅导员)自愿报名参加。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 — 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并组织协调好本单位教师的寒假教师研修工作,鼓励教师进行实名注册,要力戒形式主义,不作强制要求。
2.请各学院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宣传表扬典型案例。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报名开始日期 | 报名结束日期 |
| 2023/03/24- 2023/03/24 |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2023/03/24 | 2023/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