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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工作中期检查情况,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工作的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形式与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试讲考核与助讲培养工作考核两类,最终考核结果由这两项考核结果综合决定。

(一)试讲考核

合格标准:达到能够独立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基本要求;

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时长为一节课;

考核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PPT设计、讲课节奏等的合理性,教学语言及技巧,仪态仪表等;

考核组织:学院(学生处)成立试讲考核小组,其成员要求5名以上丰富教学经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相关教师组成(原则上有1位学院领导参加),以试讲的形式,对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试讲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类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二)助讲培养工作考核

该项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基层教学组织实施,辅导员助讲培养考核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工作要求;考核依据为青年教师的平时助讲培养工作状态,以及所填写助讲培养工作记录本相关内容台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三)最终考核结果的决定

教学单位(学)依据“试讲考核”“助讲培养工作考核”两个方面的考核结果,给出综合考核结果,给出初步考核意见及结论(合格/不合格),“试讲考核”“助讲培养工作考核”两项考核只要有一项不合格,最终考核结果就应确定为不合格。

考核工作安排

1.519,青年教师(辅导员)将《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记录本》或《嘉兴学院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工作记录本》送交导师和基层教学组织,签署意见,完成助讲培养工作考核上交所在教学单位(学生处);

2.526前,教学单位学生处向教师发展中心报送试讲考核小组成员及试讲考核时间、地点附件3);

3.529-6月12组织试讲考核;

4.6月16前,教学单位(学生处)向教师发展中心递交全部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同时推荐本学年度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依据《嘉兴学院青年教师(辅导员讲培养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细则附件6

5.6月23日前,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考核结果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


   附件1: 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嘉兴学院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结对名单.docx

   附件3:试讲考核小组成员及试讲考核时间、地点.doc

   附件4: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试讲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5: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6:嘉兴学院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细则.docx

   附件7: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3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