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嘉兴学院听课记录本》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作者:jsfz 阅读量: 382
各级领导,全体教师:
根据《嘉兴学院听课制度》(嘉院教字〔20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校领导的听课记录本由校办收齐后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全体中层干部的听课记录本按部门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级领导听课记录本于7月1日(周四)前提交。
各学系、研究所、教研室(部)负责人、各实验中心负责人,以及全体专任教师的听课记录交教学单位统一归档备查。各教学单位于7月2日(周五)前将汇总结果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对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记录、质量评价及意见建议等的整理分析,于7月9日前将整理意见反馈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其他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质量评价及意见建议等的整理分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85624286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