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暑期研习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26 作者:jsfz 阅读量: 8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与教学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优秀专任教师参加“2023暑期研习营”——“浙江省高校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教学创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高校理念更新、专业课程拓展、综合素质与文化视野等。课程采取专家引领、团队学习、实践体验、文化熏陶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7月17至7月21日(7月16日出发,7月22日返程)
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
三、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向教师发展中心报名
不占学院名额,限额15人,优先顺序如下:
1.即将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选手;
2.“嘉兴学院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与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3.教师发展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推荐的团队成员;
因名额所限,凡参加过2018年、2019年暑期研习营的本次不予优先考虑。
以上人员直接向教师发展中心报名,共限额15人,其中所有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推荐的团队成员总额不超过4人。报名人员请填写《2023年暑期研习营报名表》(附件2)通过钉钉发至教师发展中心李莉莉,纸质的请教学单位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22。报名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
(二)教学单位推荐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人,近三年不积极参加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师发展活动的教师不接受报名。学院推荐优先顺序如下:
1.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
2.参加过校级教学竞赛并获得一等奖的教师;
3.没有参加过2018年、2019年暑期研习营的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的成员;
4.没有参加过2018年、2019年暑期研习营的第一批、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学校“教学评价与诊断专家团队”成员;
5.学院认为值得培养的中青年专任教师;
6.凡参加过2018年、2019年暑期研习营的教师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将在一年内退休的老师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名额有剩余的情况下,其他愿意参加的老师可以报名,但是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并承诺承担全部费用,否则不接受报名。
7.如教学单位推荐不满足条件的人员,学校有权不予接收报名,名额不再返还所在教学单位。
以上人员向教学单位报名,由教学单位根据条件进行推荐,经教学单位推荐后,将《2023年暑期研习营教学单位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通过钉钉报至教师发展中心李莉莉,纸质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22。报名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
四、其他说明
1.凡经审批同意参加学习的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根据研习营培训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学习。学员参训期间,相关单位请注意不要安排学员承担其他学习任务。
2.培训会产生相关费用,报名前请确认培训时间确保能正常参加,否则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附件1.浙江省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教学创新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 .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