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字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本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依托嘉兴大学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http://10.10.34.5)进行采集、上报(各部门采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任务分工

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专业直接相关。

1.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审核和总提交。

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要求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一致的表格由党(校)办负责审核。

3.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学院数据填报的任务分解详见《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员表》(附件1)。

三、采集进度安排

1.数据采集人员确定:11月26日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学院填报数据采集人员名单已经确定,请各单位负责本次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加入钉钉群(扫描如下二维码申请加入):2025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群

附件6:2025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群二维码.png

 

2.数据线下准备:11月28日起

请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人员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2025年版)》(附件2)和2025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员培训(商鼎平台)(附件3)等,尽早开始准备相关数据,填入数据模版(附件4)。

其中关键基础数据需要提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涉及人事处、教务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12月2日前完成  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12月3日前完成  表6-4专业基本情况、表6-5专业大类情况

12月15日前完成  表1-1 学校概况、表1-2 校区表(新增)、表 1-5 临床教学基地、表 1-6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 4-1 校领导信息、表 4-2 管理人员信息、表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新增)、表4-5 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 校外教师(导师)信息(新增)、表4-7 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 5-1 学生统计情况、表5-2 本科在校生信息、表5-3 研究生基本信息(新增)、表 7-4 开课情况、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

3.所有数据网上填报:12月15日-12月31日(部分表单可在2026年1月4日前上传)

数据填报人员在收集相关数据基础上,登录“嘉兴大学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在《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员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和提交。

4.学校对数据审核、提交:2026年1月4日-1月14日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各单位确认提交的数据进行学校层面的审核,确认无误并报校领导审定、学校决策会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评估中心、教育部。

四、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2024.1.1-2025.12.31)。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24.9.1-2025.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12月31日(2025.12.31)(特殊情况按照填报指南采集)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五、工作要求

1.学校采集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基础数据,是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数据,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将围绕高校综合评估、学科专业“画像”、专业监测评价等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关键核心指标或者对标各类要求的数据,一定要完善后提交,比如教师信息尤其是分专业教师、外聘教师,还有思政课专职教师数、专职辅导员数量、年度生均新增纸质图书等;涉及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规范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

3.各单位应为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条件,提前部署,相互沟通。

2025年高等教育监测数据采集填报未尽事宜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一协调。联系人:乔亚军   联系电话:83640127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

1. 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采集人员表

2. 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2025年版)

3. 2025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员培训(商鼎平台)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