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06/07 作者:admin 阅读量: 423
各部门、各学院:
因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结对将满一年,根据《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嘉院人字〔2013〕4号)精神要求,近期要组织开展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
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各二级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负责进行。各二级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需建立由3-5名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分中心内2015-2016学年助讲结对青年教师试讲等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1、2015年度新入职青年教师助讲结对的教师(见附件1)。
2、2015年度辅导员助讲制结对的教师(见附件2)。
三、考核要求
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按照《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进行,有关试讲考核参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要求(教学设计(教案)、说课、讲课为必备内容),并填写《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见附件3)。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参加助讲培养考核的教师需将本人的《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记录本》及《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于6月15日之前上交给导师。
2、6月15日—20日,导师审核材料并给出评价及培养意见,填写相关考核栏目,提出是否同意参加试讲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所在二级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
3、6月22日—7月6日,各二级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组织专家对助讲制结对的青年教师组织试讲活动,综合助讲制结对青年教师三项成绩(学评教成绩、公开课考评成绩、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给出最终考核意见。
五、考核上交材料
1、各二级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需于6月22日之前将考核小组成员及试讲时间(附件5)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其他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于7月6日下班前发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李丹丹办公信箱,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有关材料审核后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8364012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