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8年度创业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作者:admin 阅读量: 461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精神,以及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的有关通知,为做好2018年创业导师省级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老师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
根据省厅要求,2020年以前,学校将至少选派82名老师(不包括南湖学院)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其中,2018年将选派26名老师参加培训。
拟选派对象主要包括:
(1)各学院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学生辅导员;
(2)承担或拟承担创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3)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
(4)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
(5)与专业深度融合的创业教育教师。
注:去年参加过此类培训的教师,今年不需要再参加。
2.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5天,计40学时,具体开班时间待全省统一公布,初步估计会安排在6月—11月期间。
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创业典型经验、案例介绍和分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4. 2018年各学院培训名额分配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分配名额做好培训人员推荐工作,并于4月13日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见附件1)同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李丹丹老师及创业学院陈娟老师处。
各学院培训名额分配:
创业学院 | 1 | 医学院 | 3 | 设计学院 | 1 |
商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师范学院 | 2 |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应用技术学院 | 2 |
文法学院 | 1 |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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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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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几点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落实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
(2)参加培训老师须安排好工作,全程参加培训。
教师发展中心
创 业 学 院
2018年3月12日
附件: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8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
参训教师姓名 | 工作部门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务职称 | 任教学科 | 联系电话 (手机) | 学员编号 (系统登录帐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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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高校参训教师学员编号(系统登录账号):学员姓名首拼+身份证号后6位。
2.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与系统登录帐号相同。
3.学员编号(系统登录账号)可以登录: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gxjs.zjedu.gov.cn),进行报名和选择培训项目;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进行创业导师培训项目课程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