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应知应会
时间:2021/06/10 作者:jsfz 阅读量: 96041
1.教师发展中心会组织哪些教师发展活动?
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师培训、各类交流活动、教学发展研究与项目研发、教学咨询活动、教学评价与诊断活动等。
大致包括:新入职教师培训、教学技能培训、网络集中培训,以及国际化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专项培训;教学沙龙、教师工作坊等各类教学科研交流研讨活动;提升教师能力的各类专题讲座;各类教学咨询、教学评价与诊断活动等。
2.新教师须参加哪些规定的教师发展活动?
①“新入职教师培训”,培训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至12月份,具体参见教师发展中心当年安排通知;
②“省教育厅组织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参见人事处当年的通知;
③青年教师(辅导员)助讲培养,该培养过程一般为一年;
④其他规定参加的培训活动。
3.学校培训制度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嘉兴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不低于72学时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其中校外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此外,新教师入职第1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44学时。
4.哪些教师须参加助讲培养?
根据《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满足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的教师均须参加助讲培养:
①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②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或者未完成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全程培养的在岗教师;
③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5.助讲培养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根据《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在培养期间,青年教师至少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①完成并通过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
②参加学校和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种教学研讨、观摩活动和科研学术活动;
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拟开课程有关教学辅助环节的工作(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等),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④承担部分课时的试讲,试讲课时不超过4课时(含教学过关考核课时);
⑤至少全程跟听指导教师一门课程,做好听课笔记;
⑥协助完成指导教师交给的其它教学工作任务;
⑦在助讲培养期结束时,提交拟开课程的讲稿、习题解、实验报告等开课前教学准备的基本教学资料。
6.助讲培养是怎么考核的?不合格会有什么后果?
考核包括试讲考核与助讲培养工作考核两类,最终考核结果由这两项考核结果综合决定。
(1)试讲考核
合格标准:达到能够独立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基本要求;
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时长为一节课;
考核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PPT设计、讲课节奏等的合理性,教学语言及技巧,仪态仪表等;
考核组织:学院(学生处)成立试讲考核小组,其成员要求5名以上有丰富教学经验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相关教师组成(原则上有1位学院领导参加),以试讲的形式,对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试讲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类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2)助讲培养工作考核
该项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基层教学组织实施,辅导员助讲培养考核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嘉兴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工作要求;考核依据为青年教师的平时助讲培养工作状态,以及所填写的助讲培养工作记录本中的相关内容和其它台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如果考核不合格,作延长助讲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除合同等处理。
7.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发展活动如何报名?
各类培训、各类讲座、教学沙龙、教师工作坊等培训与交流活动,请关注教师发展中心在“学校办公系统”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首页报名,敬请留意。
8.教师的培训学时怎么认定?
具体参见《嘉兴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中的“附件:嘉兴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及学时计算说明”。评审职称所要求的学时认定可参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文档下载”栏下的“表格下载”中的《嘉兴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及有关说明》。
9.教师发展中心如何开展咨询服务?
当教师个人遇到教学、教研,以及其他与教师发展相关问题的时候,可以利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的“教师咨询预约入口”,向专家团队成员预约,然后由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在线进行审批和受理,申请人可以查询申请处理状态。最后预约成功后由专家对该教师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或咨询。
10.教师发展中心如何开展教学评价与诊断服务?
当教师个人或教学单位存在某种需要时,要求学校提供针对性的评价或诊断,可通过教师发展中心网站的“评价与诊断预约入口”提出预约申请,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需要,委托“教学评价与诊断专家团队”成员,对该教师或单位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评价或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