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应知应会
时间:2021/06/15 作者:jsfz 阅读量: 341
1.新入职教职工需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哪些手续?
新入职教职工需到计划财务处工资管理岗位申请办理公务卡和登记工资银行卡号,教职工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公务卡是以教职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个人银行贷记卡。计划财务处不定期向工商银行提交公务卡办理材料,公务卡制作完成后发卡行会直接通知教职工前往领取。如需急用,教职工也可自行前往工商银行秀洲支行营业部办理。
2.教职工公务卡如何启用?
教职工在领取公务卡后,由本人直接到工商银行网点或拨打95588工行客服电话办理启用手续,然后到计划财务处登记卡号。
3.教职工工资卡遗失或更换新卡后如何处理?
教职工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计划财务处网页,进入“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点击“高级财务查询”,点击“我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维护”,根据提示自行更换工资银行卡号。教职工也可到计划财务处工资管理岗位登记工资银行卡号。
4.教师如何查询工资等财务信息?
方式一: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学院计划财务处”,点击“信息查询-嘉兴学院财务查询”,即可进行相关收入等信息查询。
方式二:登录嘉兴学院网站计划财务处网页,点击“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入口”,输入用户名(工资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jxxy”+证件号后6位,第一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和验证码,也可以使用一卡通号登录;登录后,点击“高级财务查询”,点击“我的收入查询”即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收入查询。
5.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否需要到计划财务处办手续?
自2018年3月起,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要学校办理任何手续。教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去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网点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或教职工离退休后次月提取公积金的,或封存满两年提取公积金的,可通过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网页的“个人网厅”或下载“手机公积金” APP自助办理(操作详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官网”)。
6.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详情可登录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官网(http://gjj.jiaxing.gov.cn/),通过“业务指南”的“提取业务”查看,也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12345咨询。
7.教职工报销差旅费需提供哪些材料?
①《嘉兴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②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原始发票;
③参加会议、培训、竞赛的,需提供会议、培训、竞赛通知;
④乘坐飞机出行的,需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浙江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7号)要求购买机票;
⑤差旅费支付需严格遵守公务卡管理规定,特殊情况下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提供《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说明书》。
8.教职工哪些情况下需提供未使用公务卡说明书?
①对方单位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报销时需同时提供加盖对方单位印章的证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说明书》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即可。
②特殊情况下使用个人银行卡或汇款等方式结算的,报销时需同时提供支付凭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说明书》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即可。
③公务接待费、住宿费、飞机票支出、举办或承办会议培训发生的会议培训费支出,参加会议培训支付的会议培训费支出除①②两种情况下未使用公务卡可以提供说明报销外,其他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均不得报销。
④除第③条所列的支出以外的支出,单笔金额在600元及以上的其他公务支出需提供《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说明书》,公务卡未办理完成的新进教职工,以及除①②条所列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除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外,还需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9.教职工哪些情况下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①按规定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1000元以上的需采取个人银行卡或单位转账方式结算。
②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③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确认书认定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的支出。
④已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⑤学生等无公务卡人员发生的各类支出。1000元以上的需采取个人银行卡或单位转账方式结算。
10.购买货物和服务什么情况需要事先办理采购审批手续?怎样办理?
集中采购目录(详见计划财务处网站)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进口产品、办公设备采购,业务管理软件和部门网站的购置与开发,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其他货物和服务采购,均需事先办理采购审批手续。教职工可登录学校“最多跑一次”服务网的“采购项目审批”线上办理。
11.教职工如何进行预约报销?
登录方式:①登录“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或学校“数据服务大厅”的“财务系统”,点击“网上预约报账”。②进入“嘉兴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智能财务”模块下的“嘉兴学院预约”栏目,此方式可实现线上审批。
可受理的业务大类:日常报销业务、暂借款业务、酬金申报、国内旅费业务。
规范性要求:
①联系方式正确填写,方便财务人员能够联系到报销人;
②摘要正确书写,要求格式为“XX学院(部门)+姓名+报销内容”;
③预约报销时存在电子票据的,需要进行电子票据查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要在“增值税发票查验”栏查验,其余电子发票均在“其他发票”栏查验。查验完成后在“选择已认证发票”栏目勾选需要报销的电子票据。
④酬金预约时,需要在“备注”栏目注明税前或税后发放(本校教职工只允许税前发放),“工作内容”栏目需要注明发放依据、职称(职务)和工作时长(后两项在发放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时必填)。
12.教职工如何自助投递报销?
目前计划财务处在越秀校区行政楼一楼报销大厅、梁林校区1号楼大厅、学生党群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三台自助报账投递机。教职工完成网上预约的报销单可通过自助报账投递机实现投递报销,点击屏幕上“投递”按键,再扫描“预约报销单”左上角条形码后,投递口会自动打开,将“预约报销单”装袋(一单一袋,避免混装)后投入投递口,点击“投递完成”按键完成投递。
13.嘉兴学院发票开具时需提供的基本信息是什么?
①开户银行信息:
户名:嘉兴学院
账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12330000470009050B
③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④联系电话:0573-83643605
14.教职工离职或调离需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哪些手续?
教职工离开学校时,需到计划财务处工资管理岗位查询是否有工资、借款等未结清款项,教职工也可通过学校“最多跑一次”服务网的“教职工离校手续”线上办理。若存在未结清款项,需结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