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关于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时间:2008/04/22 作者:admin 阅读量: 2674
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发〔2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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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关于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设立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咨询与指导活动,并提供相应平台与资源支持;开展教师教学诊断等。
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中心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
嘉兴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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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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