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相关制度

嘉兴学院关于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发〔2012〕9号

───────────────────────────────

嘉兴学院关于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设立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咨询与指导活动,并提供相应平台与资源支持;开展教师教学诊断等。

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兼任;副主任1名,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中心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

嘉兴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

  嘉兴学院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