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发展专家队伍的建设,大力促进我校的优秀青年教师走向卓越,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确定形式

学院(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定。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觉悟高,师德优良;

2.热爱教育事业,潜心教学研究,有很好的培养前途;

3.教学效果好,得到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

三、推荐名额

限额推荐,宁缺毋滥。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人数多的学院视情况最多可推荐2名。

四、推荐工作组织

教师可以向所在学院自荐;学院也可以直接推荐;综合考量后,在限额范围内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推荐。填报《嘉兴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请于7月3日前将《嘉兴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金梅;联系电话:0127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高度重视“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与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到“卓越教师培养团队”中。

六、“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提供校内外教育教学培训机会,尤其是针对性的研习营、ISW等教师发展活动;

2.参加各种形式的团队交流活动和教师工作坊;

3.开展教师和教师发展研究活动,承担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之教师发展专项;

4.优秀者进入学校“教学评价与诊断专家团队”,作为专家,承担教学评价或诊断的工作任务;

5.以教学沙龙、工作坊等形式,向全校教师分享教学经验与学习体会。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嘉兴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

 

 

 

附件:嘉兴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