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作者:jsfz 阅读量: 39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发展专家队伍的建设,大力促进我校的优秀青年教师走向卓越,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确定形式
学院(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与学院(教学单位)商定。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师德优良;
2.热爱教育事业,潜心教学与教学研究,有成为卓越教师的潜力;
3.教学效果好,得到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4.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或辅导员。
三、推荐名额
限额推荐,宁缺毋滥。原则上各学院(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人数多的学院视情况可放宽至2名。
四、推荐工作组织
教师可以向学院(教学单位)自荐,学院(教学单位)也可以直接推荐。综合考量后,学院(教学单位)在限额范围内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推荐,并填报《嘉兴学院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见附件)。请各学院(教学单位)于5月21日前将《嘉兴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李莉莉,纸质的请经学院(教学单位)签字盖章后送至梁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2室。联系人:李莉莉,联系电话:1970。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教学单位)请高度重视“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与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到“卓越教师培养团队”中。
六、“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提供校内外教育教学培训机会,尤其是针对性的研习营、ISW、FDW等教师发展活动;
2.参加各种形式的团队交流活动和教师工作坊;
3.开展教师和教师发展研究活动,承担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之教师发展专项;
4.优秀者进入学校“教学评价与诊断专家团队”,作为专家,承担教学评价或诊断的工作任务;
5.以教学沙龙、工作坊、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全校教师分享教学经验与学习体会。
附件:嘉兴学院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团队”成员推荐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