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作者:jsfz 阅读量: 242
各有关部门: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向社会全面展示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状况的重要方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质量报告》撰写与分工
《质量报告》要立足于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充分反映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重点展现我校打造一流本科、推进双“一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报告从2020-2021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撰写。
具体框架内容、任务分工及文字数量等要求详见:《嘉兴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附件2)。
(二)完成支撑数据表格
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采集数据是《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质量报告及其支撑数据附表中的数据需与学校提交的状态数据一致。数据时限分为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1.1-2020.12.31),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2020.9.1-2021.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统计汇总数;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2021.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要求及分工详见:《嘉兴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分工(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负责的分工内容和支撑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按时报送文稿材料和数据表格。
2.《质量报告》内容以文字、图表、案例等形式呈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亮点,全面展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3.凡是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材料和数据,请各牵头部门主动加强沟通与协同,确保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14日前,各部门落实分工任务,完成支撑数据的收集、核实和文稿材料撰写,提交初稿。
2.2021年10月15日~10月20日,完成《质量报告》的统稿、修改与完善工作,经学校终审定稿后,10月22日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部门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16点前将材料电子稿(文本+支撑数据表格)通过办公系统OA邮箱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乔亚军,联系电话:83640127。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嘉兴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工.doc
附件3:《嘉兴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分工.doc
附件4:嘉兴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pdf
附件5:嘉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9-2020学年)支撑数据.pdf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9月29日
